社保个人账户返还办理指南
2024-05-09
服务对象:员工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时间:全月受理
办理单位:社保停缴的最后一家单位
办理周期:20-30个工作日 (如遇特殊情况,社保办理周期有所延长)
办理条件:社保为减员状态,到达退休年龄不满足退休条件、已转为外国籍/港澳台籍、外籍离境/港澳台籍离开大陆且不再返回的员工
办理渠道:个人办理或单位办理
办理流程:
1.个人办理
员工本人办理可登录北京是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
员工本人办理可参考个人账户操作说明-个人账户返还(https://rsj.beijing.gov.cn/yltc/grcz/grzhfk/202310/t20231018_3281254.html)
2.单位办理
委托单位办理需联系所属业务部或FESCO的ONSITE驻场人员。员工本人或代办人将个人账户返还材料交至所属FESCO业务部,申请个人账户返还业务
FESCO办理人员将个人账户返还材料提交至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
各区县社保中心受理材料,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算单,清算款项于次月打款至所填写的账户。
温馨提示:
1. 减员后在单位库由单位申请,在个人库则由个人自行申请
2. 死亡清算请移步《身故一件事》业务办理指南
3. 优先支付参保人本人,如参保人无银行账户可选择支付单位,单位收到款项后需于30日内将款项发放给参保人并主动提供发放凭证
4. 由于北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略有区别,实际办理中以各区县社保中心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400-8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