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2024-05-08
服务对象:员工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时间:全月受理
办理单位:公积金停缴前的最后一家单位
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左右
办理渠道: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
办理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为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10.非京籍人员销户】,如为非本市户籍,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基本信息”栏目下显示用户基本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发机关填写,“户籍”和“账户封存时间”自动显示。“户籍”信息若与实际不符,可点击网页上方“个人信息”-“户籍所在地”进行修改。“账户封存时间”不可修改。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用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根据业务凭证回单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留存申请回单,可进行打印,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第三步,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查询:
1. 点击下方网址查询: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2.微信端查询:
通过微信搜索【北京公积金】,关注【北京公积金】,点击下方【服务】,点击【便民服务】,点击【业务网点分布】即可查询附近网点
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公积金可用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签署《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承诺书20230606.doc,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样表).pdf
特别提示:
1. 证件类材料请注意,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管理部将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2. 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申请人应使用北京地区10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发放的Ⅰ类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业务
3.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请务必确认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