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手续(本市城镇——与FESCO签署劳动合同)
2022-08-12
服务对象:员工、企业HR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地点:员工服务部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周期:即时
办理条件: 1、请确认社保及相关入职手续已办理完成;2、劳动合同与FESCO签署;3、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为失业人员。
按社保缴纳月份区分办理流程,具体所需材料要求也可与档案所在地街镇社保所确认,相关流程参考如下:
社保就业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含)后
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FESCO《介绍信》
3、如委托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办理流程:
1、请您确认在FESCO参保成功且收到过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合并办理两项登记”成功的通知,已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参考文件{京人社就发〔2018〕170号}、{京人社就发〔2018〕252号)};
2、请您至贵单位所属的FESCO员工服务分部领取《介绍信》;
3、请您持居民身份证至档案所在地街镇社保所打印《档案转接和就业失业业务明细表》及《提档通知单》,提取档案。
4、请您持《档案转接和就业失业业务明细表》、《存档通知单》及人事档案(密封)前往贵单位所属的员工服务分部办理存档手续。
注:《档案转接和就业失业业务明细表》、《存档通知单》可能已放入档案内。(建议与街镇社保所确认)
常见问题:
1、《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用途是什么?
答:记载劳动者基本情况、就业和失业情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信息的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2、招工手续完成后,《就业失业登记表》有何作用?
答:请您妥善保管《就业失业登记表》,此表将作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退休等政策的有效凭证。
社保就业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不含)前
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若无《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2寸白底照片1张,用于新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劳动合同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1份(见附件)
5、如委托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下载表格:
办理流程:
1、确认是否已在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领取过《就业失业登记证》,若无《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具体名称,以便FESCO确认是否可重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请您将上述1-5材料提交至贵单位所属的FESCO员工服务分部
3、请您持FESCO返回的《提(存)档通知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至档案所在地街镇社保所提取档案
4、请您持《存档通知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人事档案(密封)及街道提供的其他材料,前往贵单位所属的员工服务分部办理存档手续
注:《存档通知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街道提供的其他材料可能已放入档案内。(建议与街镇社保所确认)
常见问题:
1、《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用途是什么?
答:记载劳动者基本情况、就业和失业情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信息的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2、若您已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提(存)档通知单》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之后如何办理手续?
答:请您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档案,街道办事处将收回《提档通知单》(上联),并将《存档通知单》(下联)、其他相关材料及密封档案转交给您。
3、招工手续完成后,《就业失业登记表》有何作用?
答:请您妥善保管《就业失业登记表》,此表将作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退休等政策的有效凭证。
温馨提示:
由于未及时办理招工及档案转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个人承担。如果档案未有效存放在正规存档机构,会涉及诸多问题,如:1、工龄核算及社保年限的核定;2、开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及其他材料;3、退休手续的办理。(以上列举的事项并不全面,视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