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手续(本市城镇——与客户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2022-08-11
服务对象:员工、企业HR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地点:员工服务部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周期:即时
办理条件:
1、请确认社保及相关入职手续已办理完成
2、劳动合同与客户公司签署
3、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为失业人员
办理流程:
1、请您确认在公司参保成功且收到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合并办理两项登记”成功的通知,已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参考文件{京人社就发〔2018〕170号}、{京人社就发〔2018〕252号)}
2、请您或公司人事持公司《介绍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至档案所在地街镇社保所打印《档案转接和就业失业业务明细表》及《提档通知单》,提取档案
3、请您持《档案转接和就业失业业务明细表》、《存档通知单》及人事档案(密封)前往所属员工服务部办理存档手续
注:《档案转接和就业失业业务明细表》、《存档通知单》可能已放入档案内。(建议与街镇社保所确认)
温馨提示:
若社保就业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前,具体招工手续还请与档案所在地街镇社保所及公司注册地、经营地所属社保所进行确认。由于未及时办理招工及档案转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个人承担。如果档案未有效存放在正规存档机构,会涉及诸多问题,如
1、工龄核算及社保年限的核定
2、开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及其他材料
3、退休手续的办理
以上列举的事项并不全面,视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