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东城区
2022-08-05
一、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资格
1. 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到期日的前后一个月内完成申请
2. 持证人在居住证或确认单所示聘用单位工作,且持证期间个人所得税、社保均为居住证所示聘用单位缴纳
3. 如持证期间有聘用单位变更记录的,个税及社保扣缴单位变更时间与单位变更时提供的离职证明时间相符
二、材料清单:
若为旧系统迁移数据的续签员工,初次注册系统申请续签,需参照新办附件上传要求上传相关材料。(/gjjzq.html?id=812);
所有材料为原件的四边轮廓、信息清晰有效彩色PDF扫描件
1. 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 有效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在员工关联界面上传)
3. 《诚信声明》(模板见附件2)
4. 应税收入材料(近 36 个月)
注:2019 年以前,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清单》(参考附件10);2019 年以后,由用人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代扣代缴项目栏的查询统计功能中,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 2019 年 1 月至最近月份的个人信息后截屏打印。截图内容应完整反映申报月份内容,且“税款所属期”、“姓名”、“国籍/地区”、“证件号码”以及系统最下方的单位名称应完整显示, 经办人签字加盖财务章并注明“某某人工资由本单位发放”
如社保基数足额缴纳,但申报期实际收入高于同期社保基数的,应提供基数核定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加盖财务章,同时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某某人工资由 XXX 单位发放”
注意事项:
应合理规划、提前申请,避免核准时间不足导致证件失效。如申请人随迁子女因上学报名急需办理的,可在个人网申系统的“其他材料”附件中上传“加急办理情况说明”(内容须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随往子女信息、加急依据,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学校或教委下发的通知
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