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立户单位信息变更
2017-11-23
服务对象:企业HR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地点:客户所属业务部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周期:社保业务期内(5-25日)
办理条件:
1、已建立社保单立户商社;
2、申报单位信息变更当月无社保欠费。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4、工商局变更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社保登记证原件;
6、单位名称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7、《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8、与银行重新签订的《同城委托协议》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9、预留印鉴卡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一般户需提供);
10、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一般户需提供);
1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一般户需提供)
下载表格:
1、北京市各区县社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办理指导
2、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办理流程:
1、 商社将开户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给所属业务员;
2、 业务员每月10日前将开户材料转交至支持部相关社保专员;
3、
社保专员审核开户材料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手续。
温馨提示:北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对于办理开户的要求与材料不尽相同,请务必仔细阅读《北京市各区县社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办理指导》,按照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县社保中心的要求准备变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