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立户注销
2023-09-19
服务对象:企业HR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地点:客户所属业务部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周期:社保业务期内(5-25日)
办理条件:
1、已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的商社;
2、申报单位信息注销当月无社保欠费;
3、员工申报的清算、转移、医疗费报销、工伤及生育待遇等款项均已到账。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单位保险注销登记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3、《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4、最末月银行托收单或收款发票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社保登记证原件;
6、《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撤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朝阳区);
7、《未支付到账款项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朝阳区);
下载表格: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保险注销登记情况表
3、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撤户)业务申请表
4、未支付到账款项明细表
办理流程:
1、 商社将开户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给所属业务员;
2、 业务员每月15日前将开户材料转交至支持部相关社保专员;
3、 社保专员审核开户材料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温馨提示:一旦社保单立户注销手续完成,单立户的相关信息都会在政府社保系统中清空,办理单立户注销手续前,请务必确认员工申报的清算、转移、医疗费报销、工伤及生育待遇等款项均已到账,且没有员工补缴的遗留问题,以免出现各项报销、待遇、清算款项丢失或无法为员工补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