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人员居住证新办
2023-09-20
服务对象:员工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地点:雅宝路总部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条件:
一、办理范围:
外企存档企业(有法人资格的,不包括代表处、办事处)
二、办理条件:
被用人单位聘用到重要工作岗位上任职的香港、澳门和台湾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所需材料:
如未做特殊说明,以下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A4复印件:
申请人: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港澳台高级人才)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详见下载);
2、聘用单位出具“关于为×××办理(港澳台高级人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原件一份,并由聘用单位盖公章;
3、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聘用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任职证明一份;
6、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三张贴申请表;一张贴居住证)
6、学历、学位证书(学士学位以上);
7、申请人《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
9、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
(3)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4)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诚信声明和双方身份证;
10、在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需提供任职期间近6个月的个税
;个税证明的空白处需人事经理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财务章。)
11、在京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任职期间近6个月的社保)
随迁人:
1、配偶《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加入外籍提供护照;内地人员提供身份证);
2、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和护照
3、户籍藤本(台湾)或出生登记册(香港)或出生证明(外籍)
4、结婚证
下载表格:《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港澳台高级人才)》
办理流程:
1、符合申办条件的员工向所属业务部提交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港澳台高级人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写明申请单位意见并盖章。
2、业务部将港澳台员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及完整材料,递交至FESCO工作居住证窗口。
3、FESCO初审通过后,报北京市六全资料大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领取证件。
详情参见
温馨提示:
1、填表须知:
(1)原工作单位:指上一家单位
(2)配偶及子女一栏:若无随往人员可不填。
(3)隶属关系:可不填
(4)申请单位意见:需写同意并加盖公章
2、如员工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聘用单位负责将证件收回,交回所属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