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清算
2018-09-27
死亡清算
服务对象: 员工 企业HR
服务范围: 北京
受理地点: 员工所在业务部
受理时间: 社保业务期内(1-25日) ,逾期次月申报
办理周期: 1-2个月
办理条件: 员工在职身故/员工退休身故
办理材料 :
以朝阳为例 :
办理流程:
1、员工本人或代办人将养老清算材料交至所属FESCO业务部,申请养老清算;
2、FESCO办理人员将养老清算材料提交至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
3、各区县社保中心受理员工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清算金转至公司财务账户,员工可前往所在单位领取。
温馨提示:
由于北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略有区别,以上材料仅以在朝阳区参保为例,实际办理中以各区县社会中心要求为准。
材料下载:
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明细表表十六 附-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