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进站
2023-09-20
办理条件:客户委托FESCO相关服务,申请人已完成FESCO入职手续,系统已委派,劳动合同、社保、个税均与进站单位一致
申请人具备条件:
1) 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
2)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 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 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博士后进站还需满足设站单位规定的博士后招收要求。
第一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上传材料,选择进站身份并填报进站申请;
第二步:进站审批通过后,员工自行登录系统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三步:统招统分博士后进站需签署三方协议,并将档案转入存档单位(学校可通过EMS或机要方式转递档案,如员工自提档案务必密封完整);签署三方协议员工请将本人信息填写完成的三方协议扫描件+已加盖公章的进站备案证明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邮件题目:博士后进站三方协议申请+姓名+手机号,附件为个人信息填写完成的三方协议扫描件或照片,邮件正文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公司全称+快递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将邮件提供三方协议模板及邮寄地址,请员工按照要求填写好三方后根据邮件邮寄地址将三方协议邮寄至FESCO,签署完成后将邮件寄回(默认顺丰到付)。
第四步: 档案已到FESCO(可关注“FESCO服务”查询档案是否已到)或档案密封自提的员工,参照附件一,将以下材料上传至FESCO-APP,办理档案确认函+户口接收函,工作人员会在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关材料快递至您手中(默认顺丰到付)。材料如下:
1) 已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复印件;
2) 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封皮页、甲乙双方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 自工作之日起至今全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模板见附件2);
4) 未婚提供:父母户口本首页+父母本人页复印件;
5) 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户口本首页及配偶本人页复印件;
6) 在京租房合同/借住证明(剩余有效期3个月以上);
第六步:员工按照博管站要求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获得《六全资料大全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或《六全资料大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七步:携带《六全资料大全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或《六全资料大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口接收函(FESCO开具)等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办理落户审批;
第八步:关注“FESCO服务”微信公共号进行线上落户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邮寄材料至指定地址(不接收到付,建议使用顺丰,避免材料丢失),详见附件操作流程。
l 操作流程:
l 温馨提示:
1、 完成落户审批后,可通过FESCO员工自助服务平台https://es.fesco.com.cn/Esvr在线查询是否已完成落户,完成落户后通过PC端或微信端进行在线户口借阅、归还、迁出。
2、如提交落户材料时,档案未到FESCO或档案未与落户材料一同转至到FESCO,将无法办理后续落户手续。